公司治理架構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投資人專區
公司治理
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除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辦理外,亦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等內部規範,作為建構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依據。
本公司設置三個功能性委員會,包括「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聘任專任公司治理主管,督導相關部門訂定各項公司治理規章與制度,以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結構與職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並提升資訊透明度。
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其職責包括統籌規劃股東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議程與議事事務,協助董事履行職務並處理其所提事項,確保董事會運作符合法令規範,並維持董事、經營階層與董事會成員之間的資訊交流與意見溝通。此外,亦定期與獨立董事就公司治理相關業務進行溝通。
內線交易之防制政策與運作情形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本公司禁止第四條適用對象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前述禁止內容包含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持有本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誠信經營
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依「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之營運所在地相關法令,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